德国联邦政府:总理领导的多方合作机制
-
德国联邦政府:总理领导下的合作机制
柏林 – 德国联邦政府由联邦总理领导,实行多方合作机制。作为拥有16个联邦州的联邦国家,德国政府的核心机构是联邦政府,由联邦总理和各联邦部长组成。
自2021年联邦议院选举以来,现任联邦总理[此处填写当前联邦总理姓名]领导着由15名部长的内阁。每个新一届政府会根据当时形势自行决定各部的职权范围,甚至进行划分或合并。例如,在最近的一次大选中,气候保护问题重新归于经济部管理。
除联邦总理外,联邦总理府主任也是政府机关成员,负责领导政府机关并为联邦总理提供支持。
联邦政府的施政方针由多个层面共同决策。各联邦部是该部门的最高联邦机关,他们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作出决策,同时也要遵守政府内部的协议。如果政府由多个政党联盟组成,这些协议通常是在政府组建时就联合协议中制定好的。
然而,联邦总理拥有“指令权力”,可以确定施政方针并对其负责。除了联邦总理发布指令的权力外,还适用部门原则,依据这一原则各部部长在指令的范围内独立管理各自领域。此外还有合议庭原则,当各部部长内部意见不统一时,联邦政府以多数票裁定争议。
德国联邦政府总部位于首都柏林,而波恩则是联邦德国的第二大政治中心,仍然有六个联邦部委驻扎在那里。